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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偷了救生衣却“扒光了自己”

2012-3-9 18:08| 发布者: 贵阳之窗| 查看: 2621| 评论: 0

  凤凰网3月9日报,3月7日偷拿飞机救生衣的安徽四名女公务员因涉嫌违反中国民用航空法规定,被警方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等待她们的将是10个日夜的牢狱之灾,10天不算长,咬牙熬一熬,终究能重获自由,但扫地的尊严是否可以随手拾起,远扬的臭名是否还能漂洗干净?只怕没那么容易!

  关于此事,本不想赘言,不是没有看法,只是被刺痛的神经,激愤得有些过于无力,就像是对于一个死不悔改的惯犯,对其重新做人的希望已近乎绝望,懒得去理会罢了。对于这4名“人民公仆”无法见光的猥琐行为,不管是如何的穷究义理,也难以找到半点可以为其开脱辩护的理由,是以完全无法理解。救生衣并不值钱,但“偷”字却是在很惹眼,尤其是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务人员,理应是讲求和弘扬礼义廉耻的表率,却何以如此轻易地就干起见财起意的偷窃勾当?究其原因,也许不外乎如下原因。

  一是道德水准低下。乘坐飞机见到救生衣,心想可以拿回家当游泳衣,便不约而同顺手牵羊,没有丝毫的羞耻之心,似乎不知道小偷小摸为道德所不容、为人所不齿的事情。尤其是飞机上的应急设施和工具,关键时候关乎救人性命,可是这4人竟然全全不顾,心中所想,眼中所见,尽是其一己之私利和私欲,可以想见其道德水平是如何的让人不敢恭维。

  二是法律观念淡薄。作为公务人员,不但要有相当的文化水准,也需要一定的法律素养,懂法守法,做人做事皆以法律为准绳,但这4人却是无知得如此的“可爱”,居然对偷拿飞机救生衣涉嫌违法表示吃惊,声言不知道“偷拿这个会犯法”。偷窃公私财物触犯律法人尽皆知,更何况是偷窃飞机上的应急工具!但身为公务员,居然不知道非法占取公私财物是违法行为,无怪乎是如此地不约而同,很问心无愧地将救生衣占为己有,其对法律常识的漠视和无知,着实到了让人吃惊的地步。

  三是责任意识缺失。公务人员当谨言慎行,自觉维护良好形象,做匡正和规范社会风气的楷模,务必时刻以责任为怀,牢记宗旨,摆正位置!但反观这4人,受人民供养却没有一点担当,不仅不严格要求自己,还如此的见利忘义,完全丧失作为公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把为人责任、职业责任和身份责任尽皆抛诸脑后,不但败坏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可谓害群之马。

  4件救生衣,价值不过2000余元,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站在法律的角度,当然算不上什么大的罪恶,但折射的却是这4人品性的低下,连飞机上的救生衣都想据为己有,可以想见其本性是如何的贪婪。这样的人混迹于公务员队伍,何以让人民放心!

  贪小便宜是品性龌龊的表现!这四个人,偷了救生衣,却无异于扒光了自己,将其光鲜外表后的卑微和低劣暴露无余,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更要承受道德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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