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贵阳市消防支队副政委雷旭升(左)为该支队的廉政警示教育点揭牌 今年以来,贵阳市消防支队高度重视廉洁自律教育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等重点时期,认真采取“三强化、十不准”措施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工作,有效确保了部队文明、健康、清廉、安全、稳定,切实为部队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在认真开展学习公安部纪委和部消防局纪委以及省消防总队文件精神的同时,我们结合《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贯彻总队党委落实公安部警示教育会议‘六条措施’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方案》,采取寄送廉政贺卡、编发廉政短信、编演廉政文艺节目等方式,积极营造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贵阳市消防支队副政委雷旭升说。 据介绍,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该支队要求官兵切实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前,部队上下保持良好的纪律作风和高昂斗志,自觉用制度和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抵制社会各种不良思想和风气的侵蚀,确保各项廉政规定和要求入脑、入耳、入心、入行,切实增强官兵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执行,严守廉洁自律规定 在廉政教育中,该支队要求,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节日期间部队廉政建设工作。 该支队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两个“禁令”等廉政规定;全市官兵必须坚决执行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不准”,特别是支队、大队两级党委带头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据介绍,“十个不准”即为不准以答谢为名向上级机关进行宴请、赠送礼品等团拜活动;不准以汇报工作为名向上级领导用公款宴请、赠送礼金、礼品等拜年活动;不准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被监督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过节费、慰问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准用地方经费和部队预算内经费发放过节费、年终奖等福利;不准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及监督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向下属单位、个人及监督服务对象索要和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用公款吃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赌博、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不准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 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 据介绍,贵阳市消防支队要求,支队纪委、各大队纪检联络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种节前和节后要认真组织开展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检查,通过岗哨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十个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严禁被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到支队赠送礼品、礼金,凡有其现象的,要对其给谁拜年,送什么东西等内容进行如实登记,并将登记情况送该支队纪委备案。同时,该支队规定,企事业单位主动到部队进行慰问的,要与其签订《捐赠协议书》。 下一步工作中,该支队纪委将加大督察力度,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将及时纠正,谈话提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坚决查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