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至12月1日,由文化部、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中华颂·天鹅湖杯”第四届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展在江苏省阜宁县落下帷幕,贵州省花灯剧院选送的花灯小戏《舅娘》荣获二等奖。 据了解,从今年6月起,大展评委会在北京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筛选,从全国28个省(区、市)200余个参赛作品中筛选出30个精品参加“中华颂·天鹅湖杯”第四届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展,角逐一、二、三等奖。 花灯小戏《舅娘》是贵州花灯表演艺术形式的典型作品之一。此次获奖,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贵州花灯戏,贵州省花灯剧院前期对该戏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研究及深度的挖掘改编,精心打磨。参加此次比赛不仅增进了地方戏曲的交流,更是充分展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