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手机尾号为7653的读者向本报互动平台106582999反映称,她拿着累计奖额为130多元的中奖发票,到税务局兑奖,却被告知该中奖发票已失效。 这位卢女士说,她经营着一个小餐馆,以前拿着几十块钱的中奖发票去兑奖时,税务局工作人员曾建议她多积些再来。因此3月5日,她将积攒了130多元的中奖发票拿到税务局兑奖,却被告知,新版发票已经启用一年多,这种旧版发票不能兑奖了。卢女士称,税务局并没有通知她们换新版发票了,而旧版的现在不能兑奖了,白白浪费130元,她本就是小本经营,发票中奖的钱已经付给顾客,现在这损失要由自己来承担,实在不合理。 贵阳市发票分局有关负责人称,新版发票是2011年1月1日正式启用的,从2010年10月起,他们就通过媒体公告、工作人员上门等方式,开始广泛向社会和各经营户进行宣传,并给出一段时间,让市民前来换票、兑奖。后来考虑到大家的需要,又将旧版发票的兑奖期延长到2011年1月20日。尽管如此,有些经营户和市民还是在2011年2、3月份时,拿着旧版发票到税务机关要求兑奖,经请示领导后,均给予兑付。这位卢女士来兑奖的时间实在太晚,且税务部门的账目需经财政部门审计,因此无法给其兑奖。如该女士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到发票分局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