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情况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于1999年4月成立,为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正县级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与土地利用科、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科、矿产管理与执法监察科。同时设立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察队,与矿产管理与执法监察科合署办公,履行开发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察业务工作。 业务范围:承办土地开发、整理、收购、储备、征地和交易等服务性工作;受国土资源分局委托,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和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等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技术服务工作;办理辖区内国家建设用地征地涉及的相关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利用及测绘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依法保护土地使用权人、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调处辖区内土地使用权、矿权等重大权属和地质灾害责任纠纷,负责辖区内动态巡查,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案件。 三是承办辖区内土地征收(用)、出让的报批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 四是负责辖区内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与证书查验工作。 五是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处置和政府收购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六是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和测绘的监督管理,以及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和统计工作。 七是协助财税部门,依法征收和收缴土地、矿业、测绘等规费。 八是开展辖区内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及干部培训,负责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是承办省国土资源厅和开发区管委会交办工其他工作。 下设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中心内设综合部、征地储备部、交易部。 二、承诺内容 1、法律责任: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政,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2、履职责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简、优、快、争”,为办事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保证土地审批过程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节约高效的要求,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3、信息公开责任: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征求意见等公开工作。 4、诚信责任: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同时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树立国土资源干部的良好形象。 5、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6、环境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土地利用和保护政策,大力开展依法用地、节约用地、合理用地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提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措施保障 结合自身实际,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主动服务 积极参加前期项目选址,及时组织用地报批资料,明确专人联系重点项目用地,做好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二)高效服务 1、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情况核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在完善相关批复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建设用地批准书发放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登记40个工作日内办结;估价报告备案为5个工作日;已办理完分割手续的城镇住房登记发证在4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审查意见书为10个工作日。 以上办件如资料不齐备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三)热情报务 对服务对象实行“一问候,二引导,三倒水,四接待,五送客”的文明接待“五步曲”。 以上工作措施,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4700561 承诺单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