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金阳高新工商分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金阳高新工商分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如下承诺: 一、基本概况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阳高新分局是根据省编办字[2010]127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设立的,为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科级派出机构。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承担的工作职能 受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金阳高新分局行使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调研起草认证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辖区内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辖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中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依法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指导辖区内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省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地方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0.承办金阳、高新管委会和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事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要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2.依法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手续,履行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时,登记机关当场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准予登记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有关通知书或证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认真执行各项收费管理制度,依法收取注册登记费。 4.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辖区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5.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6.按照省、市工商局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坚持党务、政务公开的责任;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7.履行社会捐助帮扶责任;参与志愿服务的责任;参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三、措施保障 1.成立由全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党组成员组成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我局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和对外承诺的内容进行量化分解,将年终绩效与量化分值相对应,以切实保障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2.建立督察通报制,由局督察组围绕工作职能和承诺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局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加强对干部职工履责尽职的工作效能进行督导。 3.工商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并自愿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监督,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工商分局各类投诉举报形式。举报电话:4700952。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长岭南路140号,邮政编码:550081。 承诺单位: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阳高新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