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如下承诺: 一、基本概况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系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二级机构(加挂贵阳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分局牌子),下设综合处、规划处、建管处3个职能处室,按照《贵阳国家高新区二级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规定,对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职能职责调整并明确如下: (一)职责调整 1.原基础建设部更名为规划建设局,加挂贵阳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分局牌子。 2.原基础建设部(环保局)承担的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职能划出。 3.增设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加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建筑队伍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牌子的牌子,正科级建制。 (二)承担的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开发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检查落实。 2.负责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及修改等具体工作。 3.负责高新区规划审批工作、协助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4.贯彻、实施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发展战略,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库,制定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负责全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等工作。 5.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区内工程报建、发包,受理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对招标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受监工程的验收和备案,负责工程质量的投诉,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联合市人防办,负责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验收和管理;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审批及易地建设费的核算、征收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7.负责对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受理违章投诉;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高新区范围内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开展辖区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负责协助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办理有关规划审批、建筑施工管理、人防审批、产权产籍管理等相关事宜试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接中,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耐心解答各类规划建设管理有关问题。 2.依法受理职能范围内规划审批、人防审批、产权产籍管理内等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进行审批及批后管理,规定时限办结率100%。 3.认真执行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及违规收费现象。 4、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建筑工地质量及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对我区在建项目工地质安监管理。 5、受理当事人对工作人员受理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在服务态度、办结时限等方面的投诉、查处及回复。 三、保障措施 1、成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受理事项办结情况、办结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月度考核上,实现奖优罚劣,全面推进工作。 2、实行交叉考核及通报制度,通过处室之间相互考核评比,互相查找不足,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工作完成质量及效率。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及高新明镜网公告举报投诉电话,全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举报电话为:4700219、4702623;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并自愿接受群众、媒体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得责任追究。 承诺单位:贵阳国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