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贵阳市知识产权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职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现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作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情况 贵阳市知识产权局是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148号下文批准成立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全局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执法处、宣教处、专利处、协调处。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其年度推进计划;组织研究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体系、管理服务体系、保护体系和宣传培训体系的建立健全。 3、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涉外侵权处理以及交流活动。 4、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办理专利行政案件及专利维权援助事宜;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承办重大专利合作项目审查工作;指导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编制专利开发与实施的推进计划,指导企事业专利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协调和指导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指导列入全市有关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 6、组织建立完善全市专利工作体系;负责专利统计工作;承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本市专利信息数据库和服务网点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资源的传播、应用和服务工作;负责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活动。 8、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订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 9、联系、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10、承担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1、带领职工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维护职工权益;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教育、督促全体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鼓励职工参与社会帮扶捐资以及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3、每周二上午9:00-12:00在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专利申请资助。在符合资助条件,手续齐备及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即时办结。 4、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5、开展诚信教育,建设廉洁单位,树立诚信公正形象。 三、保障措施 以上承诺,我局自愿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及媒体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8517989699 承诺单位:贵阳市知识产权局 2012-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