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遭拒绝 男子提起汽油放火烧女友家 贵阳之窗讯 与女友已经一个多月没见面,李海(化名)为此也很纠结。不是因为两人工作忙,而是自己多次联系,可女友就是不见面。为了报复对方,李海深夜买了20元汽油浇在女友家中,随后用火机点燃……昨日,因涉嫌放火罪李海被南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16日凌晨4时许,家住贵阳南明区二戈寨的陈女士突然从睡梦中惊醒,她闻到一股浓烈的焦臭味,急忙穿起衣服起来查看。当她走到厨房时,就发现里面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 “着火了,快来救火啊!”陈女士随后把自己13岁的二女儿叫醒,又联系上房东,拿着灭火器就冲了过去。一帮人足足忙碌了半个多小时,才总算把火给扑灭。 “幸好发现得早,火势还没有蔓延开来。”陈女士想起来也有点后怕。可这起火灾究竟是怎么引起的?陈女士随后在收拾发现时发现,自己家中的电磁炉、冰箱、消毒柜等物品被烧毁,但在门口却发现了一个加油站使用的油桶,家里明显没有这个东西。 陈女士还注意了一下,空气里还有一股汽油味。“难道是有人纵火?”陈女士认为自己也没有得罪什么人,随后打电话给自己的大女儿,两人沟通了一下,觉得放火的很可能就是大女儿吕某的男友李海。因为当天晚上两人还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开心,且李海脾气很大,没事就经常打骂吕某,为此吕某也正想和对方分手。 为了证明究竟是不是李海纵火,吕某和母亲来到附近的加油站,询问下来果然发现当天凌晨3时许,一名年轻男子来此买了20元的汽油,没有经过加油站员工的许可,拿着油桶就没有了踪迹。而根据加油站员工的描述,吕某确定那名男子就是李海。随后吕某及其母亲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海,并与3月20日在油榨街将其抓获归案。 据调查,李海今年20岁,家住南明区小碧乡,2010年3月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对纵火一事李海承认就是自己所为。“我们在一起5年多了,可她最近对我很冷淡。”李海称当天自己喝了点酒,就打电话给吕某叫其来陪下自己,可在此遭到拒绝。 “当时很气愤,就想报复,所以去买了点汽油,准备放火烧她家房子。”李海也称自己知道房子里住得有人,但没有考虑后果。他把汽油浇到女友家门口,用火机点燃后就逃离了现场。 目前此案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