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闻网消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昨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贵阳残疾人保障规定〉后评估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立法后评估是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的积极探索。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地方性法规颁布后是否继续适用,有必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法规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调查和评价,提出改进、修订或者废止等评估意见。开展立法后评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对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促进法规实施,增强执法效果有积极作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针对2001年制定的《贵阳残疾人保障规定》实施情况,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调研,作出了《〈贵阳残疾人保障规定〉后评估情况的报告》。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就《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和《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两个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