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黔南州公安局获悉,该州罗甸县警方通过指纹比对、DNA鉴定,成功破获2起入室盗窃案。 据民警介绍,2011年12月11日凌晨3时许,家住罗甸县龙坪镇的刘某报案称:“白酒专卖店内,被盗走价值1万余元的物品”。接报后,当地民警赶赴现场,提取到留在白酒外包装盒上的一枚指纹,随后,民警将该指纹与本县有盗窃前科的人员作比对,发现与未成年人王某的指纹吻合。 2011年12月25日,家住罗甸县龙坪镇的莫某家中2000余元现金被盗,民警现场提取到一枚留在卧室里的烟头,DNA鉴定结果显示,留在烟头上的唾液与王某的吻合。 12月29日,民警依法传唤王某。在证据面前,王某最终承认伙同黄某、李某等人盗窃的犯罪事实。 鉴于王某等人均为未成年人,警方对其作出了警告教育及家长赔偿损失等处理,并责令其家人带回严加管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