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贵阳1月5日电记者阎志江在屋顶或者屋侧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今后在贵州省贵阳市将有可能受到最高5万元的罚款。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今天决定批准《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将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于今年3月1日施行。 条例禁止一系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包括在承重墙上增开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将没有防水措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方;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等。 条例规定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