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收报名费对象公示 根据《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现对审核后符合免收报名费条件的报考人员予以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公示期为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851-8231707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