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就业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简章(15名:10月18日至25日报名) 为了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保障,因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招聘一批劳动保障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 就业服务大厅就业与创业综合服务岗位15名。 二、基本条件 1、惠水县户籍,非农户口。 2、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中专、中技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 4、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公文软件。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6、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 三、其他 1、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不能报名。 2、持有C1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或烹饪技能者学历、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有关证件。 报名地点:惠水县就业局 联系电话:6221375,联系人:夏勇。 五、资格审查、面试、测试及聘用 1、资格审查比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合格者参加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 2、计算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日常办公必备的计算机及办公软件使用熟练程度。 3、面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测试合格者按有关省、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程序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最长3年的劳动协议,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六、相关待遇 1、聘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约为608元/月); 2、发放公益性岗位(协管员)补贴1020元/月; 3、每月给予工资补助200元/月。 说明: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每月工资约为980元/月。 七、聘用管理 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累计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协议期到期的。 惠水县就业局 201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