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201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缓解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状况,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11月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由龙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联合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此项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龙里县201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3届和往届毕业生。招聘条件见《龙里县201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 (3)政治思想落后,不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不满言行的或有抵制、对抗行为的; (4)直系亲属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正在服刑的; (5)曾被劳教、少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楚的; (6)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7)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血亲在国外或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情况了解不清楚的; (8)纹身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考生可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龙里县公安局1楼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龙里县201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考生须根据《龙里县201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四)其他 1.考生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未参加报名确认并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数;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改报时间及地点为: 六、考试 1.报考A类职位需进行笔试、面试。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2.报考B类职位的需进行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 (三)B类职位体能测试 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B类职位中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综合成绩计算 A类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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