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体检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经州招聘办审定,招聘职位体检对象名单详见《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时间安排 经州招聘办研究,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2013年11月11日之前完成体检和考察全部工作。2013年11月15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单位的安排。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按照单位的安排,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6、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如联系电话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请及时与州招聘单位联系更改,方便体检时能及时联系。 8、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及时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转至招聘单位,以便考察使用。 四、州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单位上报材料 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报告,确定拟聘用人员,于2013年11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吸收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须由聘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依据本人档案如实填写聘用人员相关信息。 2、毕业证网上(http://chsi.com.cn)打印学历查询结果各一份(盖章)。 3、个人考察材料。应全面反映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符合聘用工作岗位需要等情况,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4、增人计划卡、个人档案及体检表、报名表等其他材料。 附:1、《2013年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2、《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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