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今日宣布,公司于1月5日收到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依照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在中国石油及中国石化多次呼吁调整石油特别收益金(下称“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之后,昨天晚间两家公司对外公告称,国家正式宣布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该特别收益金进行上调。原先的起征点从40美元上扬到了55美元。预计新政策的实施,两大公司将直接减少392亿元的特别收益金缴纳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