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减少部份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 根据《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规定,现对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特此公告。 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