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事业编制)公告》,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经过笔试、面试,并将考试成绩和总排名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映。根据《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事业编制)公告》的规定,确定以下人员为体检人员:
请被确定为体检的人员于2013年11日22日下午17:30前到毕节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到。 相关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300元/人)。 2、考生需带齐相关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3、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10点后不再进食进水,体检当日空腹。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体检结果的,责任自负。 5、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毕节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