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车队招聘派遣制驾驶员简章(4名:11月25日至30日报名)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考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贵州省人民政府车队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45周岁,身体健康 2、专业要求:获得A1驾照,5年以上驾龄 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下午4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周六、周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六楼综合办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851-5280358 现场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驾驶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表》一份及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二)资格审核 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所须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名人员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 三、技能测试及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及面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技能测试及面试总成绩按聘用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及政审。 四、体检 根据技能测试及面试总成绩按聘用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以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五)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六)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政审材料由考察对象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经招聘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月基本工资2400元。 以上工资待遇均含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承担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