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管的仓库里装满了假烟,但是他知情不报,昨天,这名男子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20万元。 今年30岁的朱建武来自浙江省临海市,2010年3月,朱建武来到贵阳帮胡某看管存放假烟的仓库,接送运输车辆,并负责将各种品牌的香烟装配好,以便发往贵州省各地、州、市。 2010年8月9日14时许,警方在贵阳市金阳新区十三公里处的一个仓库里查获卷烟共计17304条,并将管理该仓库朱建武当场抓获。经鉴定,查获的香烟均为假冒伪劣香烟,假烟价值4230280元。 对此,朱建武辩称是受他人委托看管,当初并不知道是假烟,是事发后才知道的,请求轻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建武明知是伪劣烟草制品,仍然帮助他人保管,仓储、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