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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批考核人员名单公布

2013-12-5 18:24| 发布者: lifangdingxin| 查看: 1190| 评论: 0

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批考核人员名单公布

按照《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 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3. 截止到2013年 10月9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4.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www.kaogz.com 。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现将首批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请进入考核的考生注意本网站有关公开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听候相关通知。



附件: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批考核人员名单.xls


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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