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公安局特(巡)警协警招聘公告(45名:12月5日-15日报名)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局巡逻队伍力量和提高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45名特(巡)警协警。为确保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路线方针为指针,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经济建设为核心,以打造平安镇远为目标,建立一支“职能清晰、装备精良,专业突出、作风过硬”的协警队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特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龙远镇 副组长:杨应芬、雷 波 成 员:张 兰、雷宗亮、李 伟。 四、招聘条件 1、对象:大专及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及警院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黔东南州户籍。 4、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放宽至初中。 5、身高:165cm米以上(含165cm),年龄在18至28周岁男性青年,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熟悉微机操作优先考虑。 6、已在公安局从事协警工作的,可放宽条件、优先录取。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镇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三)报名方法:报名须本人到场。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二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退伍军人另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驾驶资格的另需携带《驾驶证》及复印件一份。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此次考试项目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并进行公示。根据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达1:1.5比例后方可开考。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招用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政审 采取查阅档案、走访群众等方法,调查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公示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由人事部门行文并办理招用手续。 七、人员管理与工资待遇 招聘特巡警协警由镇远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此次招聘的协警月基本工资1400元,岗位补贴400元,每年递增50元,交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特巡警协警人员到位后,发放特警服装,集体食宿,封闭训练,实行军事化管理。 八、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镇远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