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绥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面试已结束,根据《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关于体检之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3年12月28日早上8点前,凭笔试或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到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阶梯教室报到集中,迟到30分钟后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地点:临时安排。 三、体检对象:详见《绥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四、体检具体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2013年12月27日22:00时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 (二)考生在集中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 (三)按本次招考简章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五)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指定工作人员。 (六)对违反体检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体检完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要求。 特此通知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