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岭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简章》第(五)条“公示及聘用”要求:“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当场签定就业协议书,征求拟聘人员意见,可以到岗上班,临时到岗上班生活费由用人单位解决,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2014年9月30日前能向招聘小组办公室(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毕业证书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现将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