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拟聘用翟思志同志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基层服务项目选聘人员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筑人社复〔2013〕92号),经考核合格,拟聘用翟思志同志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予公示:
翟思志,男,汉族,贵州清镇人,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毕业于贵州安顺学院化学与生物专业。2010年1月参加贵州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服务于犁倭乡下寨村,2011年12月服务期满后续聘,续聘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先后任该村村主任助理、村党支部副书记。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采取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人应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反映内容中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证据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凡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 示 期: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23日
公示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犁倭乡政府及犁倭乡下寨村公示栏。
联 系
人:李柏松 罗成礼
联系电话:0851—2523245 0851-2774563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