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锦屏县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和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社局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为指导思想,把公益性岗位作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根本要求来抓,促进全乡社会充分就业。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根据我局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和实际,决定在2014年招聘2名劳动保障协管员,3名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窗口后勤保洁服务员。 (二)岗位职责 1、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职责。参与人社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平台服务工作;做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失地农民、生态移民、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创业典型、企业用工需求等乡镇调查统计的收集汇总协助工作;参与宣传和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协助人社局收缴社会保险金;参与组织、动员全县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引导劳动者创业、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协助做好充分就业社区和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做好人社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2、后勤保洁服务员岗位职责。做好人社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后勤工作;做好人社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区域卫生整洁工作;做好人社就业社会保障平台门卫及导询服务工作;做好人社局安排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原则、条件及援助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具有本县非农业户籍,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单亲家庭成员。 (三)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 1、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①企业改制下岗的“ 4050 ”
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4050 ”
失业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就业困难的“4050”特别困难人员; ⑤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 4050 ”
失业人员; 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单亲家庭成员。是指离异、丧偶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承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2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6、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待岗)人员; 9、配偶其中一方有稳定职业的。 10、符合聘用资格并参加上岗前培训,不按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 11、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工作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执行,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正常上下班;后勤保洁服务员按岗位需求上班。 (四)补贴标准。协管员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贴(2013年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月)。后勤保洁服务员按全省最低标准工资的100%给予补贴。 (五)经费开支渠道。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60%、财政承担30%、县人社局承担10%,并由县人社局统一支付。 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阶段 (二)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4 年 2 月 13日(星期四)。 ②报名应聘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以上证件还未换证或未年检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和乡镇人社中心核实后据实出具失业证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3、报名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公益性岗位。 4、资格复审。由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公示期3天)。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报名应聘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进行笔试、体检、考核等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以及近期时事政治《综合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用人单位制作发放。笔试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笔试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由本单位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局纪检监督下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 3、考核。考核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入围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考察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其岗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人社局在本单位公告栏、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jp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上岗前培训后,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聘用协议、报名、应聘、入围、笔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纸质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7229736 监督电话:72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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