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14-3-1 20:48| 发布者: lifangdingxin| 查看: 973| 评论: 0
根据《习水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肖梅、李芳两人符合聘用条件,确定为习水县事业单位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举报电话:0852-2527441 (习水县监察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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