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13年公开招聘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工勤人员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公示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于2014年3月5日进行。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三天(2014年3月6-8日); 二、对体检有异常的考生,请从公示时间之日起,在3天内本人务必向县招考办递交复查申请书,如不递交申请书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查处理,最终视为放弃体检处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15日前到县招考办开具提档介绍信,并于3月20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和政审考核表以及相关证件交县招考办,逾期不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 四、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察局)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附: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