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吴绍荣等二位同志拟作为天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遴选对象人选的公示根据《天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2014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并经组织考察合格,拟将坪地镇林业站吴绍荣、蓝田镇水管站彭泽柱2位同志作为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遴选对象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14年3月10日-3月16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县纪委(电话:0855-7522419)或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55-7557886)反映。
天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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