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百花湖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聘用治安巡逻队员公告 为开展好百花湖乡“两严一降”工作,加大辖区治安巡逻力度,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降低发案率。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招聘治安巡逻队员12名。 一、应聘条件: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18-35岁; 2、身高165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 3、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服从管理、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二、优先条件: 从事过社会治安工作、退伍军人等人员条件适当放宽。 工作职责: 负责全乡治安巡逻、违法建筑防控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薪为10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百花湖乡临聘人员的待遇进行发放。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填写的报名表、具备优先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及证件; 2、报名地点:百花湖乡派出所; 3、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4、联系电话:张波、18885008050。 五、招聘程序: 经面试、体检(费用自理)、体能测评、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百花湖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