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9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师)。 (二)遴选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拟遴选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近3年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计调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人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等于1:1的直接考察。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遴选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五)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六、纪律要求 附件二: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咨询电话:5227189 监督电话:5221447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