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节 市 民 族 中 学 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部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解决学校学科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问题,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经请示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民宗委等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中学科教师和部门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我校教职工队伍中来,确保试验区民族高中教育又快又好、更好更快发展,现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考学科及人数 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1人,地理1人,住校生指导教师3人(其中男生2名、女生1名),工作人员3人,共14人。具体职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2.应往届本科(其中指导教师、工作人员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截止2014年5月1日,下同)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5.满足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面向全国招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试教(面试); 5.体检; 6.考核; 7.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市民族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鉴于笔试时间较早,许多大学尚未启动就业服务工作,部分在职人员又暂时开具不了证明材料,材料审查可从宽,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补交。 (三)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学校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学校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通过复审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在笔试前一天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一) 笔试 笔试时间为:待定。 笔试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 笔试成绩公示:考试结束第二天起,在市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公示5天。 笔试为闭卷考试,所有笔试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地理教师考本学科专业知识,非任课教师考《申论》、《公文写作》。 (二) 试教(面试) 试教(面试)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 试教(面试)时间:待定 试教(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试教(面试)对象一律取消试教(面试)资格,同时往后递补试教(面试)对象。 试教(面试)在民宗委、人社局、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6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总分相加除以5得出考生的试教(面试)成绩。试教(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生试教(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试教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地理,时间30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10分钟说课与提问(上课内容临时确定,准备时间20分钟)。 指导教师、工作人员两个职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20分钟,不提供准备时间,采用同一套面试题。 试教(面试)成绩公示:试教(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市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公示5天。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市民宗委指导下,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会同市民宗委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在7月31日内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 (四)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于2014年7月中旬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学校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附件: 通讯地址:毕节市拥军路31号 网 址: www.bjmz.com.cn 邮 箱:mzhbangongshi@126.com 联系电话:0857—8304017、8305350、8304122 金老师:13638178989 毕节市民族中学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