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14-5-11 18:55| 发布者: lifangdingxin| 查看: 932| 评论: 0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办中小学教师支持民办中小学校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21号)文件精神,经网上简历投递、面试、试教等程序,现委托乌当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面试、试教人员的成绩予以公布,解释权归贵阳乐湾国际实验学校。 附件:2014年乐湾国际实验学校试教成绩(5月6、7日)
贵阳乐湾国际实验学校二〇一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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