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募启示 为了促进我县农村儿童早期发展事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施行“山村幼儿园计划”全覆盖工程。现拟面向社会招募74名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为山区农村3—5岁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服务。具体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吃苦耐劳,克服困难开展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走教的工作方式。 (四)学习能力强,有亲和力和表达能力,经培训后可掌握工作技能,并根据教学实际进行创新。 (五)能讲流利的普通话。 (六)幼师和师范类专业学历在中专以上;非师范类专业在大专及以上。 (七)有幼教工作经历和艺术教学特长者优先。 (八)本人以及其直系亲属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九)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才艺展示)、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3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团县委办公室(原卫校四楼) 县教育局政工股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1.玉屏侗族自治县“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内容:现场问答和才艺展示(8分钟 /人)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人员: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74人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聘用74名幼教志愿者。任教学校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选岗,并由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管理。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全县实施的74个“山村幼儿园”为其3—5岁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服务。 (二)项目实施期间,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双方自愿续签服务协议。 (三)聘用期内,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交通费500元。 (四)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在市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与西部志愿者同等待遇。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共青团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员会 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