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开阳县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开阳县2012年农民增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正式出台。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将责任单位划分为一、二、三级。县农业局、统计局为一级责任单位,各个乡镇为二级责任单位,其他相关涉农部门为三级责任单位。各级责任单位有着不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实现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140元,同比增长18%以上。 此外,《办法》还实施分类考核,即一级责任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抽派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考核;二、三级责任单位由县目标办和一级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对于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该县将进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书面检查;差距大、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将被降职。 (杨丰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