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关于拟聘用吴靖琴同志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示 根据《锦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经研究,拟聘用吴靖琴同志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吴靖琴同志的情况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详情见《锦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发现吴靖琴同志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21501 7221826 公示时间: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