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望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简 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望谟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望府专议[2014]59号)、《望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七期)会议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2名(其中:教育系统272名,其他事业单位1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望谟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整个考务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职位及方式 1、招聘计划392名。 2、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2014年望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分类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截止到 3、望谟县原任或现任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现驻望谟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为望谟经济发展奉献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报考校医职位的须有连续2年及以上从医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 2、截止到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职以及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满后截止到 7、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黔党发【2011】17号);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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