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心理健康保护、定期体检和年休假等制度,定期对民警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析。二是通过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干警业绩档案以及对优秀人员在职晋级、办公设备配置、外出考察培训、休假疗养安排及弹性工作时间等方面优先的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建功立业。三是建立“警察慰问基金”及民警子女入托就学等帮助机制,落实烈士、病故民警家属、因公牺牲和致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四是落实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不少于两周的集中强化训练,加强对重大突发案(事)件的战术研究及模拟演练。五是加强对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宣传,逐级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机制,依法惩处报复袭击民警、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等违法活动。六是积极探索实行由政府出资聘用文职人员从事非执法工作的办法,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从社区低保对象中招募人员、组织志愿者等方式组建社区巡逻队和协警队,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七是建立符合区情实际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安机关的经费开支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着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