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实习生封静记者杨婷白云区同德围横滘公交车站附近,一个腿脚溃烂的流浪女徘徊多日,据称她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病,但附近戒毒所、医院拒收。石井人民医院日前将其作为“三无人员”收治后,她却突然逃跑了。 疑患肺结核 附近居民黄先生介绍,这名流浪女在横滘牌坊附近活动有几个月,常睡在横滘公交站后面的空地上,日前她的腿部溃烂见骨,连小孩见了都吓得大哭。听说她有肺结核,附近居民都很恐慌不敢靠近,多次报110和120,但流浪女被接收不久又会返回原处。 8月4日,南都记者见到该女,她的右小腿已严重溃烂,不时有苍蝇飞落伤口处。身旁放着一个四方纸盒,里面装着路人施舍的零钱,地上的香烟包装盒上写有“感谢好心人帮助”等字样。 该女自称叫颜雁微,今年42岁,白云区龙归人,丈夫去世,家中有七八十岁的老父母,腿部的伤是被热汤烫伤。此前民警曾安排她去位于流花路的某医院治疗,但医院要她先交钱,她没有钱,医院给她一张急救处置收费单后把她赶走。 警方多次劝她回家无效 南都记者拨打110和120后,同德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无奈表示,他们已为该流浪女出警多次。该女有吸毒前科,曾向他们提交过医院证明书,上面显示她患有肺结核病。民警将她送去戒毒所,但对方以该女病情严重会传染给其他戒毒人员为由拒收。民警也曾将她送去救助站,但不久她就从救助站跑掉。民警劝她回家,不要睡在公交站台旁边,但她不愿意。 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赶到现场后,急救医生了解该女情况后,将其作为“三无人员”收治。傍晚,该女在石井人民医院急症室清洗伤口后不久,突然消失。由于周六诊治肺结核病的医生不在,她未能进行肺结核检查。 据了解,民政部2003年第24号部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在站内患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救助站应当送当地具有传染病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治疗,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