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息烽县教育局了解到,该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中的原则是安排到县城附近的中学就读,小学在乡镇中心小学办理,初中在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办理时间为8月6日至17日。 为避免非进城务人员工子女以“择校”为目的冒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该县强化对务工人员子女的界定,要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出具本人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县外户籍或县内农村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永靖镇、小寨坝镇、温泉镇或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居住,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县已取得暂住证,且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底前已在该县实际居住1年以上。不属于办证范围的,须提供暂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公办中小学入学要有外出务工证明、务工证明、务工合同、婚育证明、户籍证件、入学通知书、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居住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