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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院谭虎副检察长、龙亚海局长一行到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反贪工作

2012-8-29 11:14| 发布者: jiangyuan| 查看: 3398| 评论: 0|来自: 区检察院

  8月22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虎和党组成员、反贪局长龙亚海一行来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反贪工作。市院调研组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雷,副检察长周允谦和反贪局局长蔡明作的反贪工作情况汇报,对区检察院今年的反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明年如何应对新刑诉法对反贪案件办理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推进反贪工作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理解。要求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全体干警要结合新刑诉法修改的背景、内容和过程等,以专题研讨和新旧法对比的方法,对新刑事诉讼法在加强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等七个方面的学习理解,明确今后在办案实践中应注意掌握的问题,为明年反贪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要转变侦查模式和重心。认真对待初查工作,把加强初查作为实现侦查模式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转变的抓手,充分发挥侦查工作的主动性、侦查谋略的预见性。要转变侦查重心,从以往的只注重查办行受贿类案件转变为在注重查办行受贿类案件的同时也注重查办贪污、挪用公款类案件,特别是面对实名举报的相关线索,更要认真对待,及时初查。贪、挪类案件具有初查时间久、力度大的特点,但在初查完成之后,在嫌疑人口供的突破上往往花的时间短,有些案件甚至可以“零口供”定案,新刑诉法对于讯问时间有着严格规定,注重贪、挪类案件的办理可以大大降低办案风险。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在办理自侦案件时,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全程、全面、全部”的要求,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和每次讯问中都要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同时,要确保录音录像资料的技术数据标准,按照录音录像的录制、管理、保存规定,由专门人员负责和操作,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避免出现录音录像资料技术质量方面的问题。

  四是通过加强侦查设备的配置打破预审时的被动局面。面对新刑诉法的影响,现有的侦查手段往往显得较为原始,前期收集的信息往往很有限,这样在预审时往往比较被动,今后可以配置一些高科技的侦查设备,如监视居住的场所、手机分析仪、心理分析仪、侦查定位包等等。通过高科技设备加大对对象的信息收集,以改善在预审中的被动局面。

  五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要多向省内外有经验的检察院学习交流经验和心得,通过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来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和应对能力。同时,由市院组织封闭培训和实战演练,通过培训学习和实战演练增强干警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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